1. 人身关系
答:人身关系是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
2. 不安抗辩权
答: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终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到终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3. 共同危险行为
答: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造成实际损害,但不能判明是何人造成的侵权行为。
4. 特殊侵权行为
答: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而必须就他人人身、财产损害负民事责任的民事违法行为。
5. 民事权利客体
答:民事权利客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通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单选题(共 10 道试题,共 15 分。)
1. 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而进行清算时法人( )
A.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B. 主体资格消灭,不能进行民事活动
C. 主体资格消灭,但能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活动
D. 主体资格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外的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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